摘要:据足道馆负责人交代:“我们已经申报消防设计备案,但是没有办理验收和营业前检查,因为委托中介机构帮忙办理相关消防手续,而又正巧碰到消防新老规范交替,就耽搁了。针对其违法行为,大队防火监督人员立即照相取证,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询问,被询问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停业现场
8月16日,桐乡消防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桐乡市梧桐振东世贸足道未经消防检查擅自投入营业,该单位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位于世纪大道的梧桐振东世贸足道于4月中旬投入营业,足浴店共三层,现在经营的是第四至第五层,一层是门厅吧台,四五层都是包厢,员工30余人,总营业面积为2000平方米左右。
据足道馆负责人交代:“我们已经申报消防设计备案,但是没有办理验收和营业前检查,因为委托中介机构帮忙办理相关消防手续,而又正巧碰到消防新老规范交替,就耽搁了。自营业以来生意都很一般,赚的钱还不够交罚款的,我真是后悔啊!” 足道馆于人员密集型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踩踏、群死群伤等恶性伤亡。为保障人员密集型场所的消防安全,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针对其违法行为,大队防火监督人员立即照相取证,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询问,被询问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该足道馆责令停止营业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处罚,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消防审批手续。在下达处罚决定书时,大队防火监督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定程序向该单位负责人讲明事实,告知危害性,并强调做生意不仅要赚钱,更要为员工和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经过防火监督人员的批评教育,该足道馆负责人承诺一定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落实整改工作,同时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学习,开展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本单位安全无事故。